股票索赔 海南海药(000566)

202441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海南海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海药给予行政处罚。

陈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投资人,在2019426日至2023928日之间买入海南海药股票,并于202392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可向海南海药索赔损失(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违法事实:

经海南证监局查明,201812月至20201月,海南海药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关联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 年至 2020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 48,000 万元、22,000 万元、4,750 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海南海药应将上述事项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海南海药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行政处罚

鉴于海南海药的上述违法行为,海南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责令海南海药改正,并给予其警告和2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60万元至270万元不等的罚款。

 

索赔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南海药的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根据海南证监局的认定,凡在2019426日至2023928日之间买入海南海药股票,并于202392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可向海南海药索赔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律师代理费

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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