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 ST华鼎

         2021101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行政处罚的落地揭开了投资民事索赔的序幕 


案件背景   

      华鼎股份于2018年至2019年度累计为其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14.97亿元201988日与其控股股东共同向第三方借款1.59亿元。华鼎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对华鼎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罚款等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按照证监会认定的华鼎股份的两大违法事项我们认为符合如下任一条件的投资人可参与索赔:(1201811日至2019830间买入ST华鼎股票,并在2019831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2201988日至20191226ST华鼎股票,并在20191227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微信:13185005659

       邮箱:13185005659@163.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12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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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案的律师代理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计收,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办案费、差旅费等由律师自行承担,待维权胜诉后,在获得的赔偿中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作为律师费,若未获得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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